红网时刻新闻9月3日讯(记者 郭薇灿 实习生 谢菲儿)“楼下业主因漏水纠纷,一年来反复在我家门上贴纸条,甚至用封门的方式劝阻别人租买我的房子,装了摄像头后确认是他。这种行为违法了吗?”近日,长沙市天心区一位网友在红网《问法湖南》平台发帖咨询,道出了遭遇邻居恶意贴条的糟心事。
对此,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表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36条、第238条,房屋门是业主的合法财产,业主对其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,楼下业主没经过允许就反复在门上贴纸条,属于对他人所有物的非法侵占或妨害使用。
如果纸条内容包含不实信息,比如夸大漏水问题,或者隐含对业主的负面评价,可能会降低业主的社会评价,这就涉嫌侵犯《民法典》第1024条规定的名誉权。
即便内容没有侮辱性话语,楼下业主未经允许多次在门口张贴纸条,已经超出合理沟通范畴,干扰了房屋的正常使用,就触及了《民法典》第1032条的隐私权红线。
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波补充道,楼下业主持续一年张贴纸条的行为,符合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中“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信息”的情形。这种情况下,行为人可能会被处5-10日拘留,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如果贴纸条的行为导致门体损坏,比如胶水腐蚀门漆等,还可能违反该法第49条关于“故意损毁财物”的规定,面临更严厉的处罚。要是行为进一步升级,比如多次封门影响业主正常出入,或者纸条内容带有恐吓性质,就可能触及《刑法》第293条的寻衅滋事罪。
关于如何维权,周波律师建议,该网友首先要固定好证据,保存好纸条原件、摄像头录像以及和物业的沟通记录等。
然后可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,要求对这种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理,同时也能向城管部门举报违规张贴的行为。如果协商没有结果,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主张对方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。
如果警方认定行为情节恶劣,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,网友可推动刑事立案,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。
刘琳提醒,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很正常,但擅自“贴条骚扰”的行为,不仅解决不了问题,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产生矛盾后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正确手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