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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伍军人罗元二:义务帮老人缴电费七年
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9-08-04 09:42:13

 新华社贵阳8月2日电题:退伍军人罗元二:义务帮老人缴电费七年
新华社记者齐健
一个收电费的退伍军人,代人缴电费,一缴就是七年。这个故事发生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,他的名字叫罗元二。
1992年12月,罗元二从部队转业回到家乡长顺,一开始是乡里的协警,后来到电力部门当保安。因为表现优秀,他被破格录用,2012年调到改尧供电所担任综合作业员。
综合作业员,低压运维、故障抢修什么都要会干,可基本职责还是收电费。罗元二负责的片区有1100多户群众,以前一家家都要走到。
“第一次到陈朝明老人家,我印象特别深,电表有一颗螺丝掉了,几乎是悬在空中,家门口的两条狗有点凶。”罗元二回忆说,一位老人很客气地走出来,看到他在拨弄电表,就问电费多少钱。
攀谈下来,罗元二得知陈朝明一个人生活,住房简陋,生活比较贫困。
再往后,罗元二经过改尧村上院组,总要去陈朝明家看看,但从不提电费的事。
“罗师傅这人真不错,我都撞见过好几回,他不是给老人家塞钱,就是送米送油,或者干脆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他穿。”陈朝明的侄子陈忠美说。
“还有,就是要感谢共产党,老人家去年搬进了新房,连电费都免了几年了。”陈忠美补充道。
事实上,陈朝明的电费并没有被减免,罗元二一直在自掏腰包帮他垫交。
“他每个月的电费也不多,最多就10块钱,我就从自己工资里帮他垫付了。”罗元二说。
没想到,这一垫就垫了七年。而且,罗元二还给陈朝明换了更亮的灯,添置了电磁炉、电饭煲,鼓励他多用电。今年6月份,陈朝明家的电费超过18元。
跑熟了,罗元二成了所在辖区的义务网格员。陈朝明、杨世喜、李光亮等几位孤寡老人,这两年过年都享受着一份特殊的待遇:100块钱,两双新鞋。这是罗元二献上的一片爱心。
做人低调,乐于助人。罗元二的精神养成并非一朝一夕。
回忆起1990年赴西藏入伍时,罗元二记忆犹新。过二郎山没有隧道,上山爬了3天,下山走了4天,最后抵达驻地察隅。
一次部队换防,同样来自长顺县的战友程孝道骑马,超时没回到驻地。连队给哨所发电报,结果回复的是人已出发两天。
全连骨干急行军3个多小时,发现必经之路被几十米宽的雪淹没了。“是雪崩,立即组织营救。”连长下令。
罗元二回忆说:“20多个背包绳连在一起,一个排的人拉住绳子,我跟一名战友带着雪橇往底下溜。”挖了3米多深,看到了马绳。继续挖,找到了奄奄一息的程孝道,头枕在马肚子上。战友们用麻袋和木棍做担架,把他抬到了藏民家里。
“好在藏民有经验,把几乎冻僵了的人放在火堆边,不停地搓他的双手和胸口,人竟然救活过来了。”罗元二说。
在南方电网长顺供电局的档案室里,记者见到了一份书写工整的入党志愿书。
“敬爱的党支部:我自入伍以来,在部队领导的教育和帮助下,积极工作,努力学习,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……我是一名新时代的军人,热爱我们的祖国,更加热爱我们的党……党的奋斗目标,也是我奋斗的目标。我加入党组织,不是为了图名图利,而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更好的工作。”
入党志愿书的落款是,申请人罗元二,1991年11月20日。
改尧供电所所长伍小发说,罗元二可能不是一个好丈夫、好父亲,但一定是一个好党员、好职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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