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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地铁喝水被罚 是一场情和法的博弈
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6-07-22 11:50:07

近日,一则孕妇地铁喝水被罚的新闻引起网友的疑惑,微博网友“窦窦戈”向我们反映,她怀孕四个月了。有孕吐反应,带了柠檬水。昨天在元通站上地铁,快到集庆门站的时候喝了口水,结果就被开了张罚单。记者了解到,《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》第38条明确规定,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,其中“饮”指的就是喝水、喝饮料等。工作人员介绍,因为饮品易洒,如果泼洒到车厢内部,地面湿滑,容易摔倒,也会因此滋生蟑螂、鼠害。

俗话说:法理不外乎人情。孕妇地铁喝水被罚,怎么看都有些“过分”,觉得有那么一些“不近人情”。硬性规定到底是否需要点“人情味”?笔者认为这一场关于法理和情理的博弈。

在社会法中,法不容情,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命题。法律,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、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,容不得一丝的纵容。可是恰恰相反,我们中大部分的人都还抱着“规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”的侥幸心理,因此会出现“我爸是××”等等的奇特现象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,广大执法者更是时时都要面临着私与公、情与法的冲突和考验。不徇私情,秉公执法,实属难能可贵。笔者不得不为南京地铁执法人员点个赞。

可是,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,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。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,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。据了解,南京地铁的现场工作人员会随身携带餐巾纸和塑料袋,如果乘客携带一些饮料等容易抛洒滴漏的食品上车的时候,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索要。一般情况下,这类罚单并不会对市民产生任何影响,仅起到警告作用。由此可见,执法人员也是希望市民能够主动遵守条例规定,爱护地铁环境。看来,南京地铁执法也不是那么”不近人情”,实则是“情非得已”。

面对冲突和考验,只有抛开狭隘的个人之情,执法者才可以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手段惩恶扬善,真正体现法的公正和尊严。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就是法律更加合乎人情、更加顺乎民意。作为执法者只有常怀为民之情,执行公正之法,才能在情与法中求得公正,情与法的天平才会永不倾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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