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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一餐厅被曝售卖野生保护动物 企鹅掌、鳄鱼尾最低3280元
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7-02-25 13:54:48

央广网南京2月25日消息(江苏台记者刘志 刘康亮)据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,从在微博中晒出自己食用野味照片的深圳“穿山甲公主”,到考察时请客吃穿山甲的广西官员,媒体接连曝光了多起食用穿山甲事件,使这一濒危状态下的中小型哺乳动物在国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。而针对这些事件,国家林业局于近日严肃表态,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配套制度,重点治理滥捕、滥猎、滥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将打击象牙、穿山甲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走私、非法经营作为工作重点。

  距离国家林业局回应刚过没几天,网友又曝出了一则“猛料”——最近,南京某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推文,名为《南京最贵的8家餐厅与最便宜的8家餐厅》,文中提到了一家名为“朋和会馆”的餐厅,其中强调,该餐厅隐藏于小区中,“是一家专吃野味的餐厅,喜欢鹿胎盘、果子狸、穿山甲、蛇、野生甲鱼、野猪肚等野味的吃货可以尝试一下”,并且标出人均消费442元。推文中说的是否真实?如果是,为何一家公然叫卖野生动物的餐厅能够如此明目张胆的经营?

  记者在大众点评网上搜索到了网络推文中提到的这家名叫”朋和会馆“的餐厅,点击进入餐厅界面的首页,网友推荐的三道菜十分显眼,分别是鹿胎盘、企鹅掌、鳄鱼尾巴。有食客点评表示,“这是一家专做野味的店,私人会所的感觉,有穿山甲、果子狸等,加一道菜至少700开外,应该是原材料稀罕所致,有喜欢野味的朋友,值得一试,口味极佳。”而在其带图点评的区域可以看到网友对菜品的各类评价,甚至不少人表示经常去吃。

  22号下午6点左右,记者以食客的身份拨打餐厅订餐电话,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要吃需要提前一天预订,随后就介绍起了特色菜品,“菜就是蛇、甲鱼,鹿,野猪肚、牛鞭、牛尾、菌汤竹鸡、鸡汤等。企鹅掌、鳄鱼尾巴如果要这两个菜都配出来最低3280元。”工作人员否认有穿山甲。

  据了解,这家疑似售卖“野味”的餐厅位于南京市建邺区金马郦城2号,23日中午记者顺着地址找到这家餐厅,周围有一些树木围绕,位置不算十分隐蔽,是一栋具有欧式风格建筑三层独立小楼,门头牌匾改成了“和朋小馆”,不过记者在现场发现店铺大门紧锁,透过玻璃门往里看去,光线昏暗,空无一人。附近一位保安告诉记者通常在中午时候里面已有人经营。

  早在2014年6月有一位网友在大众点评网该餐厅主页评论区中写道,“能举报这家店吗?都是些不该在餐桌上出现的东西。”

  这家公然叫卖“野味”的餐厅菜品中是否真有国家法律严禁的野生动物?随后记者来到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,该局一位王姓负责人表示,他们也看到网络传播的消息,23日早上10点专门派人赶到这家餐厅了解情况,赶到现场时这家餐馆的大门已经被锁上,无法了解到更多信息。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,餐馆的老板长期在香港,日常的相关手续都是一位公司会计在负责办理。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没有听说卖野味,“在我们这个部门我们是批准他做餐饮,但具体卖什么,我们不一定能看得那么清楚。”

 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,这家饭店由南京和朋餐饮有限公司经营,在2013年9月工商登记注册,公司法定代表人叫马玉龙,记者拨打了这家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时留下的联系电话。接听电话的并不是马玉龙,而是一名自称公司会计的女士。她表示对公司具体经营并不了解,随后匆匆挂掉了电话。

  23日下午,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兴隆派出所了解到,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,并传唤了该餐馆内的相关人员,同时对货品进行了扣押,近期将会向社会发布调查进展。

  食用穿山甲的现象绝不是从今年才有。根据国际野生动物贸易研究组织的报告,2007~2016年,我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走私案件,其中活体2405只,死体1万1千419只。而根据最新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红色目录,全球8种穿山甲均被列入濒危级别以上,其中中华穿山甲、马来穿山甲被列为极危,离灭绝仅一步之遥。究竟是什么让穿山甲这个二级保护动物屡遭屠杀,甚至要人为千方百计地非法走私入境?

  穿山甲鳞片是名贵中药,很多人误以为吃穿山甲肉也能“大补”。事实上中医专家已经指出,药用的穿山甲,是鲮鲤科动物穿山甲的干燥鳞甲,穿山甲的肉和骨头,则没有任何药用价值。大自然保护协会通过官方微博表示,事实上并没有科学研究表明穿山甲的鳞片有着“特殊”功效。穿山甲鳞片的主要成分是角蛋白,跟啃人的指甲没有多大区别。而被盛上人们餐桌上的穿山甲,不仅没有神奇的药效,反而已经被证明有毒副作用,据《浙江中医杂志》(1987)记载,过量服用穿山甲鳞片者可造成损害脏器,甚至死亡。与此同时,野生救援协会方面指出,穿山甲携带大量寄生虫和病毒,食用穿山甲肉会增加患病危险。

  我国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明确规定:“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”这意味着,今后“吃野味”,不仅要受社会监督,也将面临法律追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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